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区乡镇事业单位用人急缺问题,决定拿出防城区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实名编制,面向广西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的岗位,共有5个岗位,计划招聘5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并以招聘公告为准)。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2月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的有关规定,职业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相当于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年龄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2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2日起,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网址:https://fcg.gxrc.com)点击招聘公告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并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0日,时间3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地点设在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防城区防港路160号)。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防城港人才网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填写。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现场经资格审核确认后不得修改。同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2.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2)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用。
五、考试
本次考试免笔试,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人选确定
1.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2.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2023年2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三)面试成绩
1.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在面试结束后现场进行加试。
2.面试(或加试)成绩在面试(或加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或加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四)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或加试)人员中按面试(或加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的,按加试合格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或加试)人员中按面试(或加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工作职责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四)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及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十、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设置。
十一、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0-3270915。
(二)监督电话:0770-3270912。
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