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1名、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 22日至2006年1月22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详见《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或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共青团团籍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招聘,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服务期限、处分期限、工作年限、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1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九)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发布方式:通过北海市人才网、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地点: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36号,联系电话:0779-3966781。)
5.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1)《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附件2);(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根据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试地点,并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合卷考试),分值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市场监管工作的综合知识基础技能。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考生人数不足3人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3.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在面试当日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各类人员按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类人员计划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分数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员应提供户籍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等。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机构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做出考察对象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经医生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海市人才网、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拟录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录用对象。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2300元/月,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将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调整标准,适时调整后勤人员控制数工资标准。
四、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779-3966001。
(二)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招聘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