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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文章来源: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发布日期:2023-03-31 09:52:08


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中厨1名,杂工2名),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中厨1名,杂工2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学历等条件见《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当月底;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工作方案经批准后,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凭证。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4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201(可从珠海市区乘坐K3路公共汽车,在“创新发展大厦”下车)。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1份(附件2,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注: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占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从事食品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合同制职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工作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相关经费从人员招聘经费中列支。

附件:1. 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3. 承诺书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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