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气象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气象局,是属于参公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气象局网站(weather.zhuhai.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气象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珠海市气象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
合同制职员公告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按规定享受我市专业技术类四级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22年7月7日~ 7月11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旗街34号珠海市气象局。
——电子邮件报名:2022年7月 7日~7月 11日,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sqxj@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A02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
(1)《珠海市气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附件3);
(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资格证书等;
(4)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资格审核
珠海市气象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weather.zhuhai.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符合条件报考人员不得低于岗位招聘人员的3倍,否则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题面试题。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26038。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参加考试时提交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珠海市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气象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珠海市气象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