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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人公告

文章来源:中山市阜沙镇 | 发布日期:2023-08-21 09:32:27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23年8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2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退伍军人或社会人员;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不得招聘的情况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1.年薪7.8万-13万元(年薪为税前,含五险一金);
 
2.有完备的人才培养和对应培训;
 
3.安排食宿,统一发放制服;
 
4.入职后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本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23年8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退伍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1张(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报名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大道41号(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四楼政工监督室)。交通路线:205路车、512路车乘坐到阜沙镇政府站,阜沙镇政府红绿灯往东凤方向180米。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雇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一旦发现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占40%。
 
考试当天,各考生务必准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
 
1.笔试当天进行面试,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逐一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占60%。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考试结果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体能达标测试作为附加考试,根据入围名单安排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达标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条件执行。
 
3.体能测试不达标或放弃体能测试的,可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八、政审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九、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体能测试合格者,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组织开展人体验毒检验,对检验结果为阳性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十、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一、雇用
 
确定录用人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0-23189407。
 
附件:1.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23年8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23年8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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