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开放大学是中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建设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将相关报名材料按“专业名称+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中山开放大学招聘邮箱:739352475@qq.com。
(三)报名资料
1.《中山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word版和手写签名扫描版)。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且专业代码为《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里的专业代码)、学习成绩单等。
3.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
除报名表外,报名所需提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须提供材料顺序整理成1个PDF文档提交。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报考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具体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里的专业及其代码)。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无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最终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5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话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21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笔试地点在中山开放大学校内,具体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开放大学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开放大学门户网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电话通知报考者。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试讲+答辩。
4.面试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5.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6.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7.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开放大学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 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告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四)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878293,联系人:肖老师
中山开放大学
2023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