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教育局决定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赴贵州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贵州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2022年毕业生须于应聘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应聘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现场确认报名当天);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考生须持有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1年、2022年毕业生须于应聘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签订承诺书并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9:00-10:00;
招聘考试、签约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10:00-下午17:30;
地点: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预报名结合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前一天下午17:00前(以邮箱有效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压缩包发送至各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并于现场招聘当天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
2.现场招聘报名。未网上预报名的可以到招聘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报名。
(二)报名提供的材料
1.《2023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如应聘者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2)成绩单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4.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5.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以上有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报名时到设点现场提交,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将原件退回应聘者。
(三)报名时注意事项及要求
1.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2.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须诚信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5.考生提供的联系手机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报名的,招聘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招聘学校在招聘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意见。通过“现场招聘报名”方式报名的,招聘学校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意见。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组织考试
考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在现场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招聘考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一)高中、初中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特别提醒:应聘美术教师的考生请自备画板和色彩材料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招聘工作小组按相应学科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特别提醒:应聘美术教师的考生请自备画板和色彩材料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
八、面谈签约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面谈签约人员(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就聘用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同意聘用的人员即签就业协议书。
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十、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封开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gkai.gov.cn)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本次招聘设置服务年限,正式聘用后须在封开县工作满5年。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招聘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封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咨询电话:0758-6689377(封开县教育局人事股)、13822694895(刘老师)、15813976895(张老师)。监督电话:0758-6711603(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