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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肇庆市司法局直属单位(肇庆市广信公证处)招聘合同工公告

文章来源:肇庆市司法行政网 | 发布日期:2023-02-28 10:43:01


2023年肇庆市司法局直属单位(肇庆市广信公证处)招聘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肇庆市广信公证处(肇庆市司法局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2名、档案管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公证处公证员助理2名。

公证处档案管理员1名。

(二)岗位职责

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包括:解答有关业务咨询;指导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接受公证当事人委托代书申办公证的有关材料;审核公证当事人的资格及其提交的证明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调查取证等公证事务辅助工作;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负责公证处所有公证档案及文件的管理、装订、归档工作;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有法律基础知识。

(二)具体岗位条件

应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报考材料:

(1)报名表。可直接到公证处领取或在“肇庆司法”微信公众号、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司法局栏目(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sfj/gkmlpt/index)下载。

图片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2)其他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合同或原单位证明材料)、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前提供即可)、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明相关技能证书、奖励证书及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交市司法局2楼公证处档案归档装订室。(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景泰路1号2楼公证处)。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公证处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开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1. 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2)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由公证处另行通知。

2. 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公证处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加分项:报考公证员助理岗位,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加10分。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

(五)组织考察

市司法局将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说明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等情形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其他同类岗位需增补相同条件下的雇员,可从该批次已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再另行组织考试。若之前参加面试后的人员不够递补的,可在未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安排面试进行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薪酬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所在单位按政策为其购买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肇庆司法”微信公众号、“肇庆公证”微信服务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司法局栏目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公证处。

本公告由公证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758-2201103,联系人:梁施琪(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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