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聘用人员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在2022年10月以前已经取得毕业证。
(二)专业要求
中文类专业2名、法学类专业2名、不限专业2名。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6)招聘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0日至2004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
(7)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且符合专业要求,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以上岗位报考人员如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熟悉公文写作、计算机维护技术、有新媒体策划、编辑等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三、薪酬待遇
1.司法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历层次设置基本工资。
2.其他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按高要区统一缴费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2022年11月10日对外发布招聘公告;
1、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zhaoqinggy.jcy.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 2022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地点: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堂志愿者服务岗(高要区沿江二路十二号)。
(4)报名提供材料:
①在发布公告的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二份并如实填报;
②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均需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③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请自行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书、信息等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要在报名日期截止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电脑实操测试(现场报名截止后一周内)。电脑实操测试着重测试考生WORD、EXCEL、PPT等软件的运用,打字测试速度50字/分钟以上的,才能按另行通知公布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和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及写作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一不可。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面试。面试由本院组织实施,采用百分制。面试根据笔试分数按报考岗位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成绩总分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从事综合行政能力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考生答题(含思考)时间为8分钟。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5.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6.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考察组对拟录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
7.递补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考试成绩半年内有效,在其他因素导致缺位情况下经党组研究讨论,可以进行补录。
8.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经本院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通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身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报名时需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听从报名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
3.考试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粤康码”注册申请,笔试考前14天原则上不得离粤,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疑似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考试务必严格遵照执行相关防控要求。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游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8-8369821;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8-8208480。咨询时间:公告日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