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人数6名,其中法律类专业岗位4名,其他不限专业2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含本科);
(六)熟悉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的应用;
(七)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八)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11月2日至2005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的(需提交工作证明材料),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2日至2005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日9:00时至2023年11月8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资格审核
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考生将不能再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相应取消报名、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不指定考试用书),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命制。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集中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察
(一)确定人选
对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验和考察的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jcy.yunan.gov.cn/)、“云安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标准按照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政策规定执行(含薪酬、五险一金),并随之动态调整。
七、递补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八、成绩有效期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下一次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启动前,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相关事项
(一)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66-863852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本公告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