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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浮罗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3-03-01 17:49:43


罗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站检测工作队伍,解决我站人力资源不足问题,现拟通过公开招聘形式招录3名检测试验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人员招聘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

2.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有检测员上岗证、二级注册结构证;

3.专业基础扎实,为人诚实,有上进心,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45岁以下,有试验室工作经历、工程类职称证书优先考虑;

5.熟悉掌握检测的各种检测方法,能独立完成试验和对检测数据的正确分析判断,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治安行政处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检测试验员3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公布等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一份、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检测员证、奖励证书等)。填写《招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考者授权委托书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网上报名请发邮箱:ldgzjcj@21cn.com ,联系电话:0766--3882753。

2.报名地点:罗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罗城镇泷州北路廷锴中学斜对面(原环境卫生管理处)。

3.报名时间:2023年3月 1 日起至 3 月 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23 年3月 9 日下午5:30整(节假日休息)。

4.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人员,应随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1.笔试。笔试考试科目为检测试验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2.上机操作。操作考试为现场操作,满分为100分。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工程检测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上机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上机操作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录取。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积分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确定后,我站将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工作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条件

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08:00-11:30,下午14:30-17:30,除特殊情况外,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薪酬待遇

工资按照我站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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