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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恒丰公证处招聘3人公告

文章来源:江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6-01 16:29:57


广东省阳江市恒丰公证处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业务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公证员助理1名

2、会计1名

3、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1、公证员助理: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者,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会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辅助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公证行业,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耐心并善于沟通,服从管理,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面议;

(二)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享受双休、带薪年假、法定节假日等待遇;

(三)定期组织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提供长期职业发展晋升渠道。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570267932@qq.com,邮件主题上需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到阳江恒丰公证处报名。

(三)录用方式。

我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后组织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阳江市招录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以上岗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其他不宜在我处工作要求的情形。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本次公告由阳江市恒丰处依法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小姐、苏小姐

联系电话:0662-3282993(请上班时间致电)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光阳街8号江城区司法局首层阳江市恒丰公证处。

广东省阳江市恒丰公证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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