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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阳春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阳江市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2022-09-30 16:14:29


阳春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和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阳江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阳人社发〔2022〕13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公开招聘8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期限2年。现将有关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一)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的人数、专业、学历、户籍要求和岗位待遇详见附件1《阳春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至报名时2年内)。

(二)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聘用原则。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公共就业服务大厅(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公共就业服务大厅);

2.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报名要求,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提交报名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及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两寸彩色免冠标准相片4张和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资料。

2.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复印件、或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属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的(2021年10月9日前登记),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7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复印件。

3.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0月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岗位要求的各项证件(证明)材料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领取准考证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10月19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公共就业服务大厅(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公共就业服务大厅)。

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查验。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被接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

五、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则从其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聘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员,但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

1.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面试比例1:3人数,则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剩下面试名额从其它高校毕业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高低依次确定剩余面试名单。

2.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大于或等于面试比例1:3人数,则以“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最后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聘用人员。

3.按照优先招聘原则先对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分数高低顺序依次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聘用完后仍有空缺,则按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成绩分数高低依次聘用。

六、考试程序

(一)笔试

笔试方法参照事业单位招录方法进行,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等方面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阳春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公布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面试事项。

(二)面试

按照“优先聘用原则”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比例不超过1:3(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参照事业单位招录方法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生成绩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阳春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九、递补

岗位所招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期时间未满6个月离职的,按照优先招聘原则先对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分数高低顺序依次安排补录,“困难高校毕业生”递补完后仍有空缺,则按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成绩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

应聘者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阳春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7 天。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开具聘用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持通知书报到,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十二、人员工资待遇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补贴待遇参照我市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粤康码”须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聘用公示等有关事项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和“阳春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咨询电话: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0662-7664830。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阳春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公开招聘岗位表

序号

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招聘对象

专业

学历

(学位)

户籍要求

工资待遇

1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202201

8

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广东省户籍

参照我市同条件事业单位

附件2:阳春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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