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广东 > 韶关

广东韶关乐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文章来源:平安乐昌 | 发布日期:2024-05-07 11:26:44


乐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乐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范围 
 
本次招聘辅警30名,其中男性26名,女性4名,具体岗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持有A1、A2、B1机动车驾驶证的男性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或矫正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须在1.68米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 
 
(五)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持有A1、A2、B1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本市在职辅警或辞职不满5年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乐昌市公安局320办公室。
 
(二)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2)近期小一寸免冠相片2张;
 
(3)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到银行网点自助打印);
 
(4)属部队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5)中共党员的,须由所在支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具所属单位意见);
 
(6)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对身高、视力、五官等进行初查,初查合格的现场填写《报名表》、领取《考察表》。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
 
2.地点:乐昌市公安局三楼一号会议室;
 
3.笔试内容:常识、法律基础知识、情景应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须在8:50前入场完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四)体能测评
 
1.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30-12:00(笔试后);
 
2.地点:乐昌市公安局运动场;
 
3.测评项目:
 
男子:
 
(1)10米×4往返跑,≤13.4秒合格;
 
(2)纵跳摸高,≥265cm合格。
 
女子:
 
(1) 10米×4往返跑,≤14.4秒合格;
 
(2) 纵跳摸高,≥230cm合格。
 
(五)面试
 
1.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2:45开始;
 
2.地点:乐昌市公安局三楼一号会议室;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注意事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体检
 
由乐昌市公安局指定市区内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调取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平安乐昌”微信公众号公示。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岗位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并与乐昌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作岗位
 
聘用后主要安排到基层所队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从事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任务(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用)。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标准执行,按照每人每年36000元的标准(包含工资、五险一金等)进行保障。聘用人员由乐昌市公安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三)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开通考生微信群,考试当天现场公布二维码;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为做好警务辅助人员人才储备工作,本次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合格且未被聘用者,纳入乐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人才储备库,出现空缺时,由市局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择优补录,并组织参加体检、政审,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聘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乐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6805817。
 
乐昌市公安局
 
2024年5月6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