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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会计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汕头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 | 发布日期:2023-02-28 10:38:22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总会计师招聘公告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87年,由我国著名精神医学家伍正谊教授主持创办,为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防治于一体的三级精神卫生机构,《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把我院“建设成为全国第一方队的高水平精神专科医院”。

医院秉承“一切为了病人”的办院理念,着力发展高质量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以亚专科和交叉学科发展拓宽科研领域、带动人才建设;具有完善的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本硕博教育体系及博士后流动站,以精神医学学位教育和“精神科医生培训中心”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服务,实施“一院两区四中心”战略,我院已连续三年(2019-2021年)获得国家三公绩效考核A等级。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建设列入汕头市“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9785.59㎡,总投资3.2亿元,核定总床位数达到800张,开放床位数达到1000张,主要以“心理健康医疗中心”提供医疗服务。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急需招聘总会计师一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年龄条件:不超过50周岁( 1972年3月15日后出生)

7.学历、专业和职称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本科)

专业要求

(研究生)

职称

总会计师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会计学
审计学

会计学
会计硕士(专业硕士)
审计硕士(专业硕士)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薪酬待遇

(一)本科学历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薪酬待遇按我中心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并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条件者可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省、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提交的应聘资料如下(报名文件控制在5M内):

(1)个人简历;

(2)相关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Word版本。

发送至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电子邮箱:rsk@stumhc.cn,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

五、招聘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在本中心官网或邮件另行公布。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为问答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80分,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总成绩按照“面试×100%”进行统计,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我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2904574

邮箱:rsk@stumhc.cn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汕头市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邮编:515065

监督投诉电话:0754-82902229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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