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中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教师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对象
(一)招聘名额:16名,其中澄海中学(高中部)高中教师8名、澄海中学白沙校区(初中部)初中教师8名。
(二)招聘对象: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8月14日(含)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汕头市澄海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市澄海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教师岗位表》(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澄海区公办学校在编在职(岗)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按有关规定享受招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由本人现场报名。
(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考生可网上进行预报名,在8月2日—8月8日扫描附件3《汕头市澄海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教师预报名登记表》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预报名不进行反馈,不作为报名成功与否标准,是否符合招聘条件需按报名时间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澄海区澄华街道玉潭路124号)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附件2《汕头市澄海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教师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符合条件的职称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现场审核后退回。
4.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采用考核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核: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评定等级,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澄海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面试:经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安排进行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教学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和回答问题形式进行,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教学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普通话情况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实行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面试具体事项届时于澄海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事宜将在澄海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澄海区教育局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阶段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八、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澄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本次招考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澄海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报名时,进入报名现场的报考者应服从以下防疫要求:
(一)报考者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粤康码”等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供工作人员检查,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场参加报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能进场报名: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包括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人员)和次密切接触者;
2.“粤康码”等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3.未能按照我市防控政策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包括有本土新发病例但尚未划分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者;
4.报考前14天内有发热等疑似症状未就诊排查新冠肺炎的人员;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报考者。
(三)其他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考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5856062
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4-85875440
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0754-85856032 0754-85875345
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henghai.gov.cn/ch/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日
附件1:汕头市澄海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教师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