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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5人公告

文章来源:汕头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2-06-27 10:37:18


汕头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汕头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145名:交通勤务辅警124名,其他勤务及文职辅警21名,具体招聘职位、计划及要求见《汕头市公安局2022年第二批辅警招录人数及岗位要求》(附件1)。

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应聘年龄应满18周岁,在汕头市中心城区有固定住所,年龄上限、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报名当日,应聘者须于本公告发布后报名当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且无明显缺陷,身体健康,无严重视听、语言障碍,无精神及心理疾病,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四)退役士兵或体育类、司法类毕业生,烈士、政法英模、因公牺牲和因公伤残公职人员、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等,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非法组织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被开除军籍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 日至7月14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汕头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迎春路4号)。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还需提供学信证明)、三个月以内的本人信用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打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背面写本人姓名),通过汕头市公安局频道(http://www.shantou.gov.cn/gaj/)下载并填写《汕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到现场报名。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在职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中心城区户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固定住所相关证明材料;属公告“放宽条件”范围的人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件、证书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核后原件退还应聘者。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淘汰。

1.笔试: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国家法律法规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

3.体能测试:纵跳摸高、4×10米折返跑。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

应聘人员以考试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入围人选由市公安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岗前培训及公示

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为期十五至三十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期间身体或者心理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予以退训。培训合格者列为拟聘人员,通过汕头市公安局频道(http://www.shantou.gov.cn/gaj/)统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按照汕头市疫情防控要求,招聘过程(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汕头市公安局将根据最新防疫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汕头市公安局频道发布公告,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根据有关规定,请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前14天申领“粤康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当天,“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近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近21天无境外旅居史(包括港澳台地区)〕,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应聘人员可正常参加各应聘环节,期间须全程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公安局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市公安局委托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受聘者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公安机关非编制的主要补充力量,聘用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交通勤务辅警年劳动报酬5.2万元(含社保、医保单位及个人部分等),其他勤务及文职辅警年劳动报酬4.5万元(含社保、医保单位及个人部分等),上岗后经考核合格按季度发放绩效奖金(年人均6000元)。

六、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汕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汕头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职位表.xlsx

附件2汕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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