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司前镇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令)精神,我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职消防员。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试、体检、政审和入职培训考核等程序组织招收和录用。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消防员8名。
二、岗位条件
(一)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高165cm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工作能力;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持有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驶证(须具有相应准驾车型1年驾龄以上且无重大违章违纪行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从事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体育特长人员、司前本地户籍人员。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1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7.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有违法犯罪纪录情况的不予录用。
8.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严格遵守《江门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薪酬待遇
(一)专职消防队员年薪8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工资构成按用人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二)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集中食宿。伙食、住宿标准,参照消防指战员标准落实。
(三)专职消防员原则上每周轮休2天。
(四)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7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
(三)报名材料
(1)《新会区司前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下载并完整填附件1);
(2)《新会区司前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下载并完整填附件2);
(3)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户口本照片(户主页和本人页);
(5)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照片;
(6)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照片;
(7)驾驶证照片(正副本)。
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以上所有材料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内,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zfzzyx2020@163.com。如有疑问,可致电张小姐,联系电话:0750-6577431,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可在邮箱留言。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资格的人员短信及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参加聘用考核。
(三)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时间初定2022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以短信通知为准)。
专职消防队员采取体能考核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考核占50%、笔试2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聘者的总成绩。
1、体能考核
(1)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4×10往返跑;三个项目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60分。具体标准详见《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础体能考核标准》(附件3)。体能考核两项以上达标(60分),且三项总成绩换算达到60分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否则予以淘汰。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除3000米外所有项目均有两次考试机会。
(3)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单杠引体向上×30%+4×10往返跑成绩×30%。
2、笔试
主要内容为时政、消防基础知识。(参考题见附件4)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形象气质进行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根据考核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招聘单位通知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政审。体检合格后,组织政审,确定拟聘用人选。
3.补录。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或试用期辞退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