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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龙门县地派镇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公告

文章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9-14 16:02:45


龙门县地派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前培养村民小组长“接班人”,为村民小组选优配齐干部力量,地派镇党委结合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成果,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职位

结合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成果,地派镇公开招聘126名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具体职位见《龙门县地派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附件1)。

三、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继续从事原有职业,定期参加村民小组干部会议,配合做好村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四、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坚定听党话、跟党走,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关心群众,热心公益;工作积极认真,身体健康。

(二)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即1972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高中或高中同等(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在村民小组户籍。

(五)非现任村民小组长。

(六)符合村民小组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黑恶势力或其它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

(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一律不予报考。

(四)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

(五)工作能力不强,道德品行较差,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影响较坏,在党员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六)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民小组长人选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地派镇党委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接受报名

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龙门县地派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起至9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为地派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办,联系电话:0752-7232618。

地派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其中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对资格审查不过关,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组织笔试

地派镇党委组织考生参加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有关安排以地派镇党委实际通知为准。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高者进入资格复查环节。

(三)资格复审

地派镇党委按照程序于3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对照资格条件要求,着重对年龄、学历、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审查。

(四)公示与聘用

地派镇党委根据笔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储备人选所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公示5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五)递补聘用

因公示期间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的递补人选进行公示。是否递补,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笔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公告由地派镇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龙门县地派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xlsx

附件2:龙门县地派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docx

中共龙门县地派镇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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