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民法院购买司法警务辅助服务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根据《惠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若干措施》和县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博罗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购买45名司法警务辅助服务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招聘岗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
(二)工作职责:主要从事协助法院司法警察维护审判执行秩序、押解看管、安全检查、文职等工作。
应聘者必须承诺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自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即1982年7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上网查询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2022年毕业人员在报考前未能及时取得毕业证书,可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七)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经验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要求。如以上类别人员未达到大专学历,入职后三年内须获得大专学历。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用工方式和聘用年限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年薪不少于58000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和劳务派遣费,试用期满后),另加绩效等。非本地人员且在博罗县范围内无居住场所的可提供住宿。
(二)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
(三)聘用年限:3年。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20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博罗县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www.hzblfy.com/)“进入网站—工作动态”,完整填写《博罗县人民法院购买司法警务辅助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粘贴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将《报名表》word版本及扫描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可适当放宽条件的相关资料(如退伍证等)等材料建立文件夹,注明“博罗法院辅警招考+姓名”,压缩后在线发送至报名邮箱:blblpxxx@126.com。
(三)其他事项:
有工作单位人员参加应聘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时一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有法院工作经历人员(一般为一年以上)参加应聘的,报名时一并提交原工作法院出具的书面证明。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并发放准考证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博罗县人民法院网站公布,并向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二)招聘考试
辅警招聘包括笔试(含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各项单项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不列为面试对象。
1.成绩合成规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1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心理测试不纳入考试总成绩。有法院工作经历人员(一般为一年以上)由原工作法院出具证明,笔试成绩可加5分再按50%的比例换算成总成绩。
如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报考条件优先次序、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
体能测试。男子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女子测试项目为800米长跑,应聘者需签署体能测试承诺书(附件2),体能测试分数按10%比例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弃考,不计算该环节成绩,不进入面试环节。
依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此比例的,不影响招聘。具体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请注意公告另行通知。
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分别在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核和面试
列为面试对象者,需携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可适当放宽条件的相关资料(如退伍证等)等材料的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法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名次在博罗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应聘者可登陆网站查询。
七、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招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入政审环节,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职位时,按应聘人数与职位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数。
2.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笔试合格者未被录取的,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如有空缺可作为辅警补录依据。
3.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招聘人选。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博罗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选,按规定程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应聘者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及行程卡(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应聘者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
十、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应聘者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应聘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博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620822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 0752-6208227
举报电话: 0752-6208329
附件1:博罗县人民法院购买司法警务辅助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