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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东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惠东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2-07-20 09:50:58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惠东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惠东法院现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详见附表。

二、招聘人员职位、名额

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自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且获法学学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罚、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记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该院法官助理工作的情形(包括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该院辖区内担任律师等任职回避情形)。

五、报名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活动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向我院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2.网上报名方式:完整填写《惠东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将《报名表》word版及扫描版、身份证扫描件、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正副本、无犯罪记录扫描件等材料建立文件夹,注明“惠东法院法官助理招聘+姓名”压缩后在线发送至该院报名邮箱。

3.其他事项:

①获“双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的,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

②现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报名时一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扫描件。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并发入准考证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惠东法院网站公布,并向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电子版),由考生自行打印。

(二)考试

1.成绩合成规则

法官助理考试包括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试题将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或专家统一命制和阅卷。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不列为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待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此比例的,不影响招聘。考试结果在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惠东法院网站(网址:http://www.gdhdcourt.cn/)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核和面试

列为面试对象者,需提供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以备审核,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方式另行安排。

通过资格审核的,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考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惠东法院网站(网址:http://www.gdhdcourt.cn/)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七、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招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惠东法院组织政审考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惠东法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九、有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惠东县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拟录用对象的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招聘单位如遇人员出缺,报市中院备案后,可按成绩高低递补录用。

咨询电话:0752-883119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监督和举报电话:0752-8813626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惠东法院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薪酬待遇及岗位职责一览表.doc

2、惠东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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