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区廉政教育服务中心编外人员通告
根据《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惠城府办〔2020〕1号)文件精神和区政府有关批示意见,区纪委监委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4名区廉政教育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退役军人,男性,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承受加班压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处罚的;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以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并由惠城区纪委监委根据聘用人员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差异化发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带齐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用人单位接受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址:区行政中心一号楼一楼129室(信访室)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惠城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验证后退还);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将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编外人员同区纪委签订劳动合同,由区纪委统筹管理,工资、党组织关系等由区纪委统一管理。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注意事项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52-2386547(区纪委监委);
0752-7809306(区人社局)
监督投诉电话:0752-2386553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表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