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门县蓝田瑶族乡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加强蓝田瑶族乡干部队伍储备工作,龙门县蓝田瑶族乡公开招聘2名党建联络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按照《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管理,薪酬待遇不低于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1月17日止。公告期间,有意愿的人员可到蓝田瑶族乡党建办咨询和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蓝田瑶族乡党建办组织。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5日,报名地点为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1楼党建办公室,联系方式:0752-7235519。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龙门县蓝田瑶族乡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无犯罪证明;
4.无违纪证明;
5.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二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7.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5.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乡公开招(录)聘考试。
(四)领取准考证
蓝田瑶族乡党建办将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考生凭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须凭本人及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蓝田瑶族乡党建办,蓝田瑶族乡党建办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乡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一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公告由蓝田瑶族乡党建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