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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10人公告

文章来源:河源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3-05-16 16:07:50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接待来访当事人并进行释法答疑;

2.指导当事人举证,协助法官组织当事人诉讼证据交换;

3.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工作;

4.协助法官调查取证;

5.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的财产、证据保全及司法鉴定和评估工作相关事宜;

6.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等参考资料;

7.制作合议庭评议笔录,协助法官草拟法律文书;

8.协助法官开展调研、审判管理等工作;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5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7.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历(非在职),含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2023年应届生须在2023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8.聘用后须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至少满2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河源市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上级主管机关有关文件规定及《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中法[2022]63号)确定薪酬及保障待遇,入职转正后年薪酬预算保障为8万元左右(含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hyzyzzc@126.com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3年5月16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资料

(1)《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表》1份(见附件;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2023年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上传至报名邮箱(hyzyzzc@126.com)。待通知入围面试时考生须持上述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二)确定考试人选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确定考试人选,并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预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其中笔试占30%、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占30%、面试占40%。考试总成绩保留12个月,保留期间如有职位出现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与双方意愿开展递补工作。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试题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考卷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法学专业知识”模式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成绩公布:笔试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及格,笔试不及格者,不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考试成绩,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的考生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如考生名单达不到规定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

2.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分看打和听打)、面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三项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情况,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由我院组织考察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个人征信及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我院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我院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表上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5.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有关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3827039)。

附件: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表.doc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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