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广东 > 河源

2022年广东河源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53人公告

文章来源: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2-09-01 17:14:21


2022年度河源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就发〔20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2〕256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市决定招募53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一)招募计划指标

2022年度我市共计划招募53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岗位数分配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

(二)优先招募条件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困难高校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2021年8月31日前登记);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的人员;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形式

本次招募采取统一招考和排序招募相结合的形式,统一招考以笔试方式进行,优先招募符合招募基本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完成困难高校毕业生招募后若有剩余岗位名额,则从其他报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招募。

四、招募程序

(一)发布招募公告

《2022年度河源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yuan.gov.cn/)及“河源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00始至2022年9月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点击金山表单链接(https://f.wps.cn/w/CkMJUNMX/)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前可多次修改信息及重新上传报名资料。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2022年度河源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无误后手写签名)PDF格式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书扫描件;

(4)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在240*320以上;

(5)证明困难高校毕业生所需相关材料:

①持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的,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提供《残疾人证》扫描件;

③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通过系统数据进行信息核验,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第4页,需手写签名)PDF格式扫描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名资格审核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不符合招募对象基本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来电咨询。

(三)组织考试

1.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于9月20-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河源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2号,即市委党校斜对面)。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本公告规定的排序招募机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

2.体检标准及方式。本次招募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后,持体检表自行到河源市人民医院、河源市妇幼保健院、河源市中医院中任一家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若6个月内(2022年4月1日后)已在其它三甲医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可互认。

(五)选岗

本次招募实行排序招募机制,选岗分三轮进行。

1.第一轮: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选岗。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优先选择其户籍地所在县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困难高校毕业生不愿选择户籍所在地岗位,或户籍所在地岗位已招满的,则进入下一轮选岗;

2.第二轮:双向选岗。根据就业创业工作的任务要求,筛选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进行考察,结合考生选岗意愿,选定2名市本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

3.第三轮:按笔试成绩依次选岗。在第一、二轮未完成选岗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

(六)公示聘用

拟招募人选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招募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招募人选:

1.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的;

2.放弃选岗的;

3.拟招募人员放弃招募资格的;

4.招募人员未报到的;

5.招募人员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

五、岗位管理

(一)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递补招募的,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薪酬待遇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参照我市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给予补贴。

从起薪之月起,由人社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标准,统一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不得叠加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

六、防疫要求

本次招募工作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做好考试防疫相关工作。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募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或通知有关人员。

考生应持“粤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取消报名或考试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募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募不收取考务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困难高校毕业生可凭发票报销体检费)。

(三)本公告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62-3297008。

附件1:2022年度河源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计划分配表.docx

附件2:2022年度河源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图片1.png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