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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人员13人公告

文章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11 15:58:14


2022年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工作需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面向河源市公开招编外人员1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编外人员(专业技术类)业务辅助人员7名、编外人员(普通类)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二)学历、专业、年龄

1.专业技术类岗位:①业务部门辅助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学类(B0301)、法律实务类(C0301);

2.普通类岗位:①行政部门辅助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语言类(C0501);②财务辅助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财务会计类(C1202);

3.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要求

1.专业技术类岗位: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熟悉法律文书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保密意识强,吃苦耐劳。

2.普通类岗位: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基础,熟悉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保密意识强,吃苦耐劳。

(四)户籍要求

报考人员需为河源户籍。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为: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含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常识、时事政治和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考试成绩、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及面试公告。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提交报名资料和参加考试;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试人员需提供24小时内河源市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一旦发现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起止时间:7月12日上午9:00--7月15日上午12:00

(二)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址:报考人员填写《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将该表电子版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职位+姓名”命名发送邮件至1917827334@qq.com进行网上报名;

(四)资格审查、复审:由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对招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参加笔试资格。经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并领取准考证。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应由本人如实填好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到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材料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退回。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知政审对象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宜聘用情形的,依次递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市财政有关编外人员的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为市财政确定编外人员工资额的80%。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将同时在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和微信平台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公告的相关附件(报名表、职位表)可到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自行下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河源市人民检察院0762—3899705。

河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2022河源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录编外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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