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广东 > 广州

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招募对外文化贸易专家公告

文章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8-08 10:43:59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开招募对外文化贸易专家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1号)的有关要求,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对外文化贸易产业发展及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和辅助决策意见,拟建立广州(黄埔)对外文化贸易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对外文化贸易领域专家入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作风严谨;

(二)熟悉对外文化贸易领域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对对外文化贸易领域的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专业技术领域有深入的了解;

(三)在经济、法律、国际关系、游戏、设计、艺术品、旅游等产业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工作经验丰富,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同;

(四)具备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对外文化旅游贸易领域高端人才,或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

(五)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与专家库的相关工作和活动,并认真履行专家义务和职责;

(六)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权利

1.担任专家库专家,参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对外文化贸易领域发展及相关政策制定工作,为基地建设、政策落地和黄埔区对外文化贸易发展规划等相关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和辅助决策意见;

2.对参与的课题或政策制定工作提出独立指导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3.对黄埔区对外文化贸易产业发展提出个人专业的意见建议;

4.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义务

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独立提出咨询意见、方案、结论,并就其意见承担责任;

2.积极参与并配合黄埔区对外文化贸易产业政策研究工作;

3.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向专家库管理单位反馈更新信息;

4.参加广州(黄埔)对外文化贸易专家库及相关机构组织的其他活动;

5.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入库程序

(一)网上报名。填写《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对外文化旅游贸易专家库人选自荐表》(见附件),按填表说明提供相应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整合成一份Word文档发至指定邮箱:zcfg@gdd.gov.cn,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在5至7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确认专家入库资格,反馈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名单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会在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异议。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提出异议的专家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专家予以入库。

(四)批准入库。通过公示名单的专家须签署承诺书、保密协议等,并经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颁发聘书,准予入库。最终确认聘选的专家名单会在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四、专家管理

(一)管理形式

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聘用一次。专家一经聘任,须遵守专家库管理规定。专家个人基本信息有变化的,专家个人应及时通知专家库管理部门更新。专家库管理部门根据使用单位对专家信用评价等情况,每年度对专家信用等级进行更新。

若聘期内无正当原因不参加咨询、评审活动,或未提出任何意见、建议的,期满后不再聘任。退出专家库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同意后解聘。

(二)专家解聘(因以下情形而解聘):

1.聘期届满;

2.聘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并经有关机关确认处理;

3.本人书面申请不再担任专家;

4.接受工作邀请后无故缺席的;

5.每年无法参加一半以上专家活动的;

6.擅自泄露保密信息的;

7.因私情而假公济私的;

8.其他情形不适宜担任专家的。

五、其他事项

(一)入库咨询电话:020-31704467

(二)本专家库长期接受有关专家入库申请,首批专家入库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8月5日

附件:专家自荐表.docx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