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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荔湾区石围塘街道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8-04 10:15:44


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石围塘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服务类协管员2人、城市管理类协管类1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4日至8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石围塘街道办事处511A室(荔湾区芳信路17路5楼511A室)。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应交《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并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14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地址:荔湾区芳信路17路5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时间:2022年8月2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804979,监督电话:8154385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要求

工作内容

其他要求

备注

大专

本科

公共服务类协管员

公共服务类

2

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士学位或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负责协助街道完成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听从上级安排,服从调配管理,具有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精神;
2、愿意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热爱基层社区服务工作;
3、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及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同等条件下,有社工资格证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有街道工作经验者优先。

 

城市管理类协管员

城市管理类

1

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士学位或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负责协助街道完成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听从上级安排,服从调配管理,具有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精神;
2、愿意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热爱基层社区服务工作;
3、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及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适应户外工作,能协助执法人员完成执法任务,适合男性;

5、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退役军人优先。

 

附件2: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入党时间

 

现户籍地

××××省××××市(县)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及学位

 

外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现工作单位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

 

执业资格

 

学习、工作

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高中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家庭成员及主要

社会关系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户籍所在地

       
       
       
       
       

有何特长及突出

业绩

 

奖惩情况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承诺

我已详细阅读了招聘公告、职位相关要求和填表说明,确信符合报名条件及职位要求。本人保证填报和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考生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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