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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8-01 16:53:23


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8月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中心政府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1名。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综合岗1人,详见《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8月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前一天);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

(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七)学历、学位证书计算截止至报名前一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2年8月1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4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考生将本人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948679340@qq.com)。

报名材料包括:①报名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位网下载);④近期彩色一寸照片;⑤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入职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资格审查

1.经资格审查、筛选后,以不超过1:10的比例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具体人员由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电话通知。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线上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时间定于2022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媒介以我单位短信通知为准。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考试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未入职的;

(五)聘用人员从录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我区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初级雇员五级雇员的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8万元,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我单位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五)本次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遵守所在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公告一切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所有。(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2119186,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栋903单元)。

附件1: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8月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

附件2: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8月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

技术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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