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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黄埔区穗东街道政府聘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27 14:47:01


黄埔区穗东街道政府聘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我街人才队伍,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聘员3名、中级聘员1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综合文员岗(初级聘员):1名

企业服务岗(初级聘员):1名

文明实践专管员(初级聘员):1名

城市管理岗(中级聘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综合文员岗(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要求汉语言文学、法律、土地资源管理、园林类专业;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二)企业服务岗(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要求英语、电子商务、工商管理专业;

3.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文明实践专管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擅长活动组织和材料撰写;

3.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出具党员证明),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专业不限;

4.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四)城市管理岗(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要求建筑类、土木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园林、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3.有3年以上街镇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7月27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7月29日(下午16: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者把①《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②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需正反面);④户口簿(需户主页和本人页);⑤毕业证书及学历鉴定;⑥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⑦部分岗位需提供党员证明(2022年开具,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等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djzzb1@gdd.gov.cn,详情请联系020-82066496。

3.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四、录用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时间:2022年8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16:3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已定,考试地点将另行短信通知)

疫情防控要求:①出示“穗康码”(或“粤康码”)和行程码;②测温;③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④考试全程戴口罩。

(二)面试

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将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自行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违法违纪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绩自总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出现政府聘员岗位空缺情况,可结合岗位要求、经双方协商后从本次应聘者中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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