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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救助站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文章来源: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6-07 10:15:39


佛山市南海区救助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救助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15名,具体详见《佛山市南海区救助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报考财务岗考生,如取得初级会计职称并有2年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佛山市南海区救助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符合招聘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共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罗行上圩街五巷9号南海区救助站。

联系人:孔先生,联系电话:0757-86601397。

3.报名所需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救助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该表格正反面打印,贴本人免冠1寸相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相片允许彩打)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仅限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

(6)报考会计岗者年龄超35周岁的,需提供会计专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劳动合同(含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注意事项:

(1)只设现场报名,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2)请报考人员本人务必带齐报考资料,资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按照专业目录新旧专业相对应的也可直接报考),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其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四)面试

1.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公布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民政局页面公布。

3.面试安排。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民政局页面。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民政局页面。根据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组织考察。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半年内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民政局页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四)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我单位将视疫情情况对招聘相关事宜进行调整,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救助站负责解释。

(八)如有疑问请致电:0757-86601397。

(九)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92921。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救助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佛山市南海区救助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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