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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3人公告

文章来源: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3-03-01 10:36:11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及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28周岁以下(1994年3月2日后出生);

6.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聘用后须在本单位服务至少满3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安排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16日。招聘单位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扫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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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待入围体检时需持报名时提交的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名单将统一公布,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二)考试安排

由有资质的出题机构命题,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20%、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项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占比30%):主要从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方面考察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2)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满分100分,占比20%):可选择常用输入法,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按考生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打分。

(3)面试(满分100分,占比50%):根据笔试及中文录入测试成绩的综合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5的比例(如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察考生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排名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本院决定。

四、公示与监督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

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五、聘用与管理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并安排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司法辅助性工作,薪酬待遇及日常管理按《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相关通知均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官方网站:http://fy.gaoming.gov.cn

(二)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和入围体检的合适人选不足的,我院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

(三)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以面试成绩公布时间起算),如招聘岗位在1年内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人员。

(四)报名材料缺漏的视为不符合条件,请各位考生确保报名材料齐全。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19902686884。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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