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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2-14 15:05:24


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1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见《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有工作经历者提供);

如有以下资料需一并提交:职业资格证、文章发表等学习成果或工作成果佐证材料。

3.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件(word、jpg格式)、扫描件(pdf格式)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zip或.rar),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qwb_ggb@nanhai.gov.cn。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622166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招聘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确定考试对象,并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具体考试事宜(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别进行笔试、面试。形式如下,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文书写作等方面为内容。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水平、沟通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内容。

(三)总成绩与合格线: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和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和面试需进行考前确认,如考生确认参考后无故缺考笔试或面试,除取消考生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报考本单位岗位,该考生名单将整理列入不诚信记录,供其他行政单位招考录用工作参考。

四、体检

考试合格的考生(合格线为60分),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所需费用先由考生支付,入职后报销。若因考生方面原因需进行体检项目复查,其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从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从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一)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四)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6个月,期间如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从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03345。

附件1: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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