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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凤岗镇纪检监察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聘员公告

文章来源: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9-08 09:32:37


东莞市凤岗镇纪检监察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凤岗镇纪检监察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合同制聘员,从事办公室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保障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无不适宜聘用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计算机类(B0809)、电子信息(A0840)、电子信息类(B0807)专业;

2.限2022届毕业生;

3.限广东省户籍,同等条件下东莞市凤岗镇户籍优先;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470956971@qq.com邮箱。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至9月14日。

2、报名资料:报名表(通过网上公告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鉴定证明(扫描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资料,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另行通知。应聘者该期间应确保所提供联系方式通讯通畅,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收到考试通知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面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体检。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获知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于招聘单位同意复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应聘者应予以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审查资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二)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单位可调整招聘条件、岗位数或取消本次招聘。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报考者应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出示行程卡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及报名相关事宜由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757727

附件:凤岗镇纪检监察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聘员报名表.doc

凤岗镇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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