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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大岭山镇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公告

文章来源:平安大岭山 | 发布日期:2024-10-21 10:06:12


大岭山镇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更好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岭山镇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招聘10名男铁骑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维护交通秩序、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五)要求原则上为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10月31日),身高175CM及以上;
(六)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人员;
(七)在同等招聘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或因工(公)殉职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辅警配偶子女、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优先招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岭山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大岭山教育路111号)。
3.现场填写《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附件2)、测量身高。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经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由分局政工监督室收存不退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其中高中、中专学历的需出具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应由人社局或当地教育局出具);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版)。
4.咨询答疑:0769-83352501(咨询时间为报名时间)。
5.资料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大岭山镇党建工作办、大岭山公安分局负责资格审核。
(二)考核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初定2024年11月5日上午(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测试地址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
方案一: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方案二:4X10米跑往返跑、坐卧体前屈、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方案将根据天气、场地限制等因素,由招聘单位适时选择方案一或方案二进行测试。
(3)评分标准:本次体能测试以《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民警基础体能考核标准评分表》(详见附件3)为依据:
方案一:综合成绩=1000米成绩×40%+引体向上成绩×30%+立定跳远成绩×30%;
方案二:综合成绩=4X10米跑往返跑成绩×40%+坐卧体前屈成绩×30%+立定跳远成绩×30%。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11月5日下午(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考核地址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初定2024年11月6日下午(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考生参加面试前通过答题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4.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11月6日下午(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出成绩。
5.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体能测试×40%+笔试×30%+面试×30%。考核各单项成绩等于或大于60分及考核总成绩等于或大于60分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6.考察、体检和公示: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统一标准,到大岭山镇上场路2号,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将在大岭山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大岭山镇教育路111号)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7.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大岭山镇公安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年薪包干11万/年/人(含五险一金等)。
(三)试用期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内容由大岭山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xlsx
附件3: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民警基础体能考核标准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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