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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次招聘储备人才22人公告

文章来源: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2021-11-02 10:31:48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州市人才储备管理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储备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2名(详见附件1:《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人员,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根据不同岗位要求,报考年龄分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人员)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人员);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者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1日—2021年11月30日

考生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上传至相应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的电子邮箱(各岗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考生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

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须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请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

②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电子版;

③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⑤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

报名时,应聘者要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原件);

③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

由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择优确定为考核对象。确定考核对象前,报名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组织考核

1.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由各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对考核对象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各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2.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各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应聘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由各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或考核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由各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七)公示

由各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人才储备中心汇总,由市人才储备中心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使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使用单位需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额的,经市人社局同意,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择优递补。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日内。

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④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工作人员和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招聘各环节工作。工作人员和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还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或核酸检测报告为阳性,不得进入现场。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实时按照潮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各相关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各相关单位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68-2129169 联系人:陈凯煌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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