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广东 > 潮州

2021年广东潮州市湘桥区招聘社区工作者65人公告

文章来源:湘桥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12-21 09:27:40


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区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人手紧缺的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潮州市湘桥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潮湘委发〔2014〕33号)、区委办、区府办对《关于修改<潮州市湘桥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请示》的批复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报考人员均需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相关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湘桥区常住户口;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6年1月5日至2004年1月4日)。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考生优先聘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应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人员、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人员;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没有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上人员不得应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考生请留意《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

报考2021年湘桥区社区工作者请到各镇(街道)报名。具体地址详见附件4。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一份;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

4、各报名者需自行到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考指南》(附件3)并下载《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在报名时上交。经审查合格者于2022年1月12日到各镇(街道)领取准考证;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各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并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进行面试,笔试人数或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各镇(街道)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定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不列为面试人选(具体名单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先按应聘条件中第三点优先聘用资格条件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不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和有关要求

(一)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各镇(街道)领取介绍信,并在领取介绍信的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或报到后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视为弃聘;

(二)被聘用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在考点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区招聘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电话:0768-2209375(区委基层办)、0768-2100506(区人社局)、0768-2228962(区民政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潮州市湘桥区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1: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xls

附件2: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附件3: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考指南.doc

附件4: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地点.xls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