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水市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张家川县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张家川县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教师60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符合公告及岗位列表设置的具体要求。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对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设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原则上按学科门类,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
2.对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相符的条件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未就业及未满服务期的各类订单、定向、项目人员;天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天水市属国有企业或市内民营企业合同期内在聘人员(含当次人才引进报名期间,在聘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者)。
5.近两年参加天水市人才引进被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邮件报名及资格初审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资料的邮箱地址:84809603@qq.com。
1.报名时间:应聘者于3月12日18:00前完成网上邮件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邮件主题:招聘岗位+姓名;
邮件内容:共4项
(1)《张家川县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赴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请如实填写完整,报名的相应位置必须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照,该件需上传电子版和纸质签名扫描件;
(2)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扫描件电子版,教师资格证书、现任职务名称(职称证书)若有,同上操作;
(3)《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需打印签名后上传;
(4)《张家川县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赴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4)。
以上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以电子稿的形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3.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公布在张家川县政府网站(http://www.zjc.gov.cn),并以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3月11日和3月12日(8:30—18:00)。
2.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本部)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若地址变化请关注张家川县政府网站通知公告。
3.需带材料:资格复审中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通过网上邮件报名初审的考生,在考试前须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张家川县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内容或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信息。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学业成绩单;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照1张;
(4)《张家川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赴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7)报名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
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招聘录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二)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形式,对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评分(可设置基础资格分),并根据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20人以上的,增加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入围体检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体检之前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协议书》。
(二)考察。主管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核相关证件、人事档案等,并提出明确考察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学业成绩、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后,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川县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张家川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岗工作。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张家川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并落实相关的职称认定和住房补贴政策。
(二)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以及2023年7月31日前因非客观因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用人单位须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辞职或调动。在5年内有辞职意愿的,由本人提前1个月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收回发放的各类奖补资金后,办理解聘手续。
七、政策支持
(一)身份及薪酬待遇。提供事业编制,享受张家川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二)社会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实“零门槛”落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政策。
(三)项目扶持。优先推荐省、市、县人才项目。对高层次人才牵头或参与的重点人才项目和科研创业项目,经认定,实行“先扶持、后补贴”的资金支持制度,按规定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四)职称认定。博士研究生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认定副高级职称,在乡村工作的可直接聘任(用)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在乡村工作满5年、能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有一次优秀,并达到相应业绩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五)住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明确的42所为准)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住房补贴。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方案内容,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参加报名、考试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张家川县纪委监委将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张家川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8-7813486(县委组织部) 0938-8879314(县人社局) 0938-7813584(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938-7886113
中共张家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