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硕士第二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我校2023年编制内工作人员(硕士第二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其中高校教学岗位1人,管理岗位1人(具体岗位列表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近的专业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4.年龄要求为198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5.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3年9月15日至9月19日18:00)
应聘人员于登录甘肃农业大学报名系统(http://hrexam.gsau.edu.cn)提交报名申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初审(2023年9月15日至9月19日18:00)
学校人事处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在网络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应聘者可在报名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2023年9月21日)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21日上午8:50—11:50
地点:甘肃农业大学行政楼307室(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应聘人员凭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一份,岗位有方向要求的,还需出具方向证明材料(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方向证明并加盖公章);
②海外留学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择业期内应聘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离职证明、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证明等);
④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本人应聘信息确认表1份(模板见附件3)。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2张。
(6)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考试资格。
3.缴费及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缴费完成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须知。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必要凭证,请始终妥善保管。
(四)笔试(2023年9月27日)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主。
2.笔试要求: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命题,高校教学岗位考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主要包含岗位所要求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和职业能力知识等。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1:3,各专业笔试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我校人事处官网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面试有关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形式:
高校教学岗位面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高校教学专业能力面试由各招聘二级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通过试讲、实验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综合素质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管理岗位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管理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侧重考查高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以及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问题研判、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组成及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校教学面试成绩由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划定60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均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划定60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总成绩核算及公布
1.高校教学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40%。
管理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能力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名。
2.成绩公布: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环节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并进行补充公示。
(十)审批和聘用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农业大学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甘肃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931-7631106,监督电话:0931-7631459
甘肃农业大学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