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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2022-08-11 11:34:09


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2022年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技术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从业素质;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环境类或化学类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五)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体重均在50kg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能胜任技术岗位工作。

岗位对身体素质要求高,女性慎重报名应聘。

三、工资待遇

参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聘用人员初定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毕业生相应工资标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相关标准缴纳。职称晋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晋升与职称相挂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至报名邮箱。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初审通过的报名者参加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邮箱:gssghzx@163.com(填写邮件名称格式:应聘人员+姓名)。

(二)资格审核

1.时间:2021年8月22日-8月23日(9:00-12:00;14:30-17:00)。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甘肃省统办二号楼南附楼8楼808室。

3.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3)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4)2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5)填写完整的《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编制外招聘登记表》(贴照片)纸质版1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

(7)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和“鼎力信”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查询记录;

(8)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身体条件审查和初步面检。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取消资格。

6.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当场确认参加笔试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知识。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985、双一流院校硕士毕业生或取得博士及以上学历者,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公布考试成绩,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985、双一流院校硕士毕业或具有博士学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5名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至少10名。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突出政治和品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现实表现,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6个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的,取消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委托人才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娜

联系电话:0931-8682719

电子邮箱:gssghzx@163.com

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

2022年8月9日

附件: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编制外人员招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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