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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6-28 09:11:49


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幼儿园位于集美区西滨路399号,总建筑面积8541.35平方米,共设21个教学班,建设学位630个。幼儿园建筑主体融入海湾开放、包容的特色,园内设有建构室、角色室、沙水区、足球场、跑道等室内外活动场地,旨在创设开放、灵动的满足幼儿兴趣及能力发展的教育环境。因工作需要,现招聘非在编教师3名、厨工1名。

  一、招聘岗位:非在编教师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2.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幼儿园的各项安排。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4.面试项目及要求

  (1)面试内容为弹、唱、跳、画、片段教学。其中弹、唱、命题画、片段教学现场出题,舞蹈自备。

  (2)回答面试考官的若干问题。

  (3)参加面试时需携带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1.有意者将个人简历(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简历)发送至邮箱494797246@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联系电话:翁老师:13859924626。

  

  2.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

  二、招聘岗位:厨工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2.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幼儿园的各项安排。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2.45周岁以下,吃苦耐劳、能胜任日常厨房工作,有炒大锅菜和制作面点经验,持厨师证或相关行业资格证者优先。

  (三)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时需携带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

  1.有意者将个人简历(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简历)发送至邮箱296630845@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联系电话:张老师:18850528866。

  

  2.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

  三、工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集美区非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标准发放,交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四、体检事项

  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体检费用自理。

  五、结果公示

  招聘结果将公示于园务公开栏。

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幼儿园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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