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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专职秘书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厦门大学法学院 | 发布日期:2023-06-25 10:00:30


厦门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专职秘书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学院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专职秘书1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开拓培训市场、对外宣传、联络营销和提供培训服务。

2.负责做好与学院领导、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并协助中心管理人员与校外单位进行工作对接,及时答复培训单位的来电、来函咨询。

3.负责承担师资开发与联络,定期征集、汇总新课题,建立完善师资库及课程模块。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

3.专业: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4.有2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5.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工作勤恳,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性格开朗大方,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功底,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三、待遇情况

1.以上岗位为非事业编岗位,由厦门大学法学院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2.按规定参加社保,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厦门大学法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工作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打包发送至hieukuon@x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培训中心专职秘书”。

应聘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等。个人简历应包括籍贯、政治面貌、教育背景、最高学历、工作经历、目前从事领域、特长、获奖情况、现居住地、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信息。材料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3.初审通过者,通知面试。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5419

电子邮箱:hieukuon@xmu.edu.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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