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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40人简章

文章来源: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3-22 15:01:00


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23年3月)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拟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40人。委托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开展相关招考工作。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请查看《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023年3月)岗位信息表》(附件1)或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网址:fescofujian.com)进行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军人随军随调家属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十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不得再报考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3年3月22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fescofujian.com)同时发布。

2.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2日9:00至2023年3月30日17:30。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用电脑登录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招考系统(网址:zhaokao.fescofujian.com)进行报名。

(2)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请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提交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便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提交报名但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审核结果的提示补充报名材料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通过报名平台上传到附件(全部为扫描件或足够清晰的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5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职称、执业证书、驾驶证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的查询验证页面。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或随军家属申请放宽年龄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安置地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③军人随军到厦门的家属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市警备区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科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6332251);随调随迁家属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的退役军官证。

军人随军随调家属。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随军家属,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落户厦门手续的驻厦门地区的各军兵种部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含驻厦部队中符合移交地方尚未移交的退休人员、转业厦门待安置人员)的配偶;②随调随迁家属,指入伍前为厦门户籍(不含非厦门生源大中专生在院校入伍)回厦安置的军转干部的随调随迁配偶。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5.岗位信息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023年3月)岗位信息汇总表》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申诉电话:0592-5199205,赖女士;0592-5199601,林女士。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准考证打印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2023年3月30日下午18:00法定上班时间。

2.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30日期间登录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招考系统(网址:zhaokao.fescofujian.com)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因资料不全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请及时补充上传报名材料。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12:0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3.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延长报名时间后依然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可于打印笔试准考证功能开放后,登录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招考系统(网址:zhaokao.fescofujian.com)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请考生确保所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组织考试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速录员岗位考试由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厦门市思明区市政中心驾驶员岗位、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食堂厨师(工勤岗)岗位由专业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他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招考系统(网址:zhaokao.fescofujian.com)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加分规定:

(1)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人员,于报名资格初审期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现场审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可加5分。服务期限未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加分。

(2)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

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或优秀士兵或优秀义务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及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后加5分。

(3)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4)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上传加分材料至系统中其他需上传材料,并于报名截止日前到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0号民生银行大厦10楼)复核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通知报考人员。

3.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核不通过或考生自愿放弃复核资格导致不足比例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排名顺序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无专业测试、有笔试和面试的: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有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的: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20%+面试成绩×50%。

无笔试、有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专业测试×60%+面试成绩×40%。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面试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招考系统(网址:zhaokao.fescofujian.com)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用人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思明区有关规定予以保留,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及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按照思明区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以及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23年3月30日)前(含报名截止日,下同)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之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年龄要求计算到2023年3月30日。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7年3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四)技工院校毕业生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毕业时已取得相应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可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

(五)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详见附件2)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

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

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八)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的户籍限制。

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十)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一)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

(十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三)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四)食宿自理。

(十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平台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在各招聘单位纪检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3月)》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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