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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华侨大学招聘辅导员和纪委办工作人员启事

文章来源:华侨大学招聘网 | 发布日期:2023-03-10 09:10:20


华侨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和纪委办工作人员启事(2023年3月)

 

华侨大学(http://www.hqu.edu.cn)是中央统战部直属,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2名和纪委办工作人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女性4名,其中入住女生宿舍辅导员3名、纪委办1名;

男性10名,其中入住男生宿舍辅导员9名、纪委办1名。

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二、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中共党员;

3.2023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有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行政保研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满一年;

5.所学专业与我校现有专业相近或思政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纪委办工作人员法学专业优先考虑;

6.综合素质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聘用后,须在我校工作满5年。辅导员具体岗位及工作地点,聘用后由学校统一调配,且入住学生宿舍3年以上。

三、工作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和纪委办工作人员(2023年3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党员身份证明表、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http://jobs.hqu.edu.cn/info/1027/1814.htm)、获奖证明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应聘者须按《华侨大学辅导员和纪委办工作人员招聘综合评分办法》在系统中自行评分。

2.评分

获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和省级十佳大学生、2023届全日制双证博士研究生,且符合招聘要求者可直接进入面试。

其他应聘者依据《华侨大学辅导员和纪委办工作人员招聘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根据所需岗位数,按分值高低排序1:6进入面试等考核,并予以公示。评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入围面试名单将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3.聘用

综合考核成绩、职业特质测评、政审、体检等情况,确定初步人选,报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三方协议。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入职后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后若学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备缴交条件,再根据入职年限先后顺序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本次招聘的正式报到时间为2023年7月,报到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材料不齐,无法报到,所签三方协议自动失效。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5.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6.此次招聘由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

五、报名咨询电话

系统问题(无法登录或填报信息):0595-22692338。

岗位问题:0595-22693889。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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