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福建 > 厦门

福建厦门市第十中学关于招聘非在编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1-03 10:30:35


厦门市第十中学关于招聘非在编教师的公告

 

厦门市第十中学为集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学。学校创办于1975年,位于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地处杏林繁华地段,毗邻园博苑,交通便利,人文环境优越。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非在编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岗位和人数
 
  1.招聘中学语文非在编教师2名;
 
  2.招聘中学数学非在编教师1名;
 
  3.招聘中学英语非在编教师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报名、聘用。
 
  (二)教师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4)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和学校相关绩效考核及发放方案等制度执行。
 
  四、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2.报名方式:统一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等)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件,于2024年1月31日下午6点前发至电子邮箱:3256035962@qq.com,文件以“应聘学科+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3.考核办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4.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
 
  通畅。接到面试电话(0592-6360908)通知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参加面试。
 
  五、如有发热、咳嗽等健康异常不允许入校。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联系人:
 
  陈老师:6360908(办公电话)
 
 
厦门市第十中学
 
2024年1月2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