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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集美大学招聘辅导员19人方案

文章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2023-04-07 09:57:12


  2023年集美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工作方案
 
  集美大学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
 
  学校现有20个学院,7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及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8个福建省一级重点学科,1个水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数学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群、水产与食品工程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峰学科,航运与港口物流学科群、区域经济与管理学科群、闽台体育文化学科群、数理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全日制在校生29400多人,专任教师约1500人。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报考人员应为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2)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1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集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9:00-2023年4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1个工作日后,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4月15日8:00至4月16日17:00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于2023年4月26日至4月28日,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请注明报考岗位序号及岗位名称;
 
  (2)准考证;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报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错过考试的,责任自负。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集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集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人事处
 
  邮    编:361021
 
  电   话:0592-6181079  6181261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集美大学组织实施。集美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2—6181580。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附件3.《学生干部证明》
 
  集美大学人事处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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