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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荔城区委统战部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3-09 09:22:59


荔城区委统战部关于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荔城区委统战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在36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熟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5.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3月16日。

2.报名方式:相关资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发送邮件至lcqtzb@163.com(邮件标题:姓名+报名)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荔城区委统战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

4.咨询电话:0594--2292622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合格后以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笔试、面试。

(三)组织笔试、面试(以具体通知为准)

时间:初定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236号,荔城区委大院内,荔城区委统战部会议室。

携带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荔城区委统战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

笔试面试通过后进入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莆田市公务员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岗位报名人员考核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

(五)公示

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三、相关待遇

1.工资:面议。

2.无特殊情况享受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3.实行一年一聘制。年度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续聘。

中共荔城区委统战部

2023年3月8日

附件:中共荔城区委统战部关于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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