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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莆田北岸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8人方案

文章来源: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2022-07-30 11:49:09


2022年北岸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方案

 

为完成2022年中小学新教师招聘任务,根据《2022年北岸经开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经开区2022年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提出以下方案: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参加2022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且第一轮未被录用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第一轮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5个岗位,共8人)

类别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

教师资格

普通话

语文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相应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级甲等及以上

物理教师

2

二级乙等及以上

历史教师

1

科学教师

1

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

心理健康教师

3

备注: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具体岗位如下:

类别

招聘岗位

人数

具 体 岗 位

初中

语文教师

1

莆田第十三中学1人

物理教师

2

莆田第十三中学1人、东埔初级中学1人

历史教师

1

东埔初级中学1人

小学

科学教师

1

山亭中心小学1人

心理健康教师

3

山亭中心小学1人、忠门中心小学1人、东埔中心小学1人

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2022年12月);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企业、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北岸经开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区宣教系统党委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5日8: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地点:北岸经开区教育局(北岸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110室)。联系电话:0594-5952913 联系人:张老师。

4.资格审核:报名时,将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资格审核主要是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对象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22年福建省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单;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拟加分对象报名时须随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须登录莆田市卫健委或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逐栏填写后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健局三级联审)。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ptmzwba.gov.cn/xxgk/tzgg/“通知公告栏”(以下简称“北岸管委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5.注意事项: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段一个学科),报名时,报名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6.疫情防控:报名者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报名者确保报名前14天无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示)。

3.面试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批面试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采取课堂片断教学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与分值:所有学科招聘面试,统一采取课堂片段教学的办法,届时由第1位面试考生从评委设定的若干考题中,随机抽选一题(同一学科同一课题)进行教学方案设计,设计教学方案时间60分钟,不评分,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

5.使用教材:以经开区中小学现行使用教材为准。

(1)初中

语文: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物理:义务教育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历史:义务教育教科书《历史》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2)小学

科学:义务教育教科书《科学》三年级下册,教育科学出版社。

心理健康:2019年修订版《小学生心理健康》三年级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布。

8.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随机抽调。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示)。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公办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1.考察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2.考察办法: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由经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持《北岸经开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考察表》(见附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商调档案后上交区教育局,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六)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5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北岸管委会网站上予以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经开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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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岸经开区2022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考察表
附件2、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代章)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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