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霞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2〕83号)文件精神,霞浦县卫生健康局将于2023年3月12日在福建医科大学乌山校区举行专场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46名,其中研究生岗位19名,本科生岗位27名。招聘计划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pu.gov.cn)公布。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3年霞浦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岗位及资格条件的人员(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不得报名),同时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3.岗位专业: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
4.岗位所需证书:一是2023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三是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如受疫情影响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进行明确。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三、报名及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12:00。
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乌山校区田径场。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
2.应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和个人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应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要求相一致,若有不实之处,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3.招聘办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参加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采取专业技能面试方式招聘,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
4.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的计算: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对不实行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
6.体检、考核、公示及录用。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拟聘人员将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办理聘用手续于9月30日前完成,逾期取消本批次计划。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考生现场扫码加入2023年霞卫健招聘考试工作群(医科大专场),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工作群发布,请及时关注。
2.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3.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本文未尽事宜由霞浦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蔡老师 8896097,13646950210
李老师 8189266,13509590986
王老师 8852576,18659390707
霞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