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2023年度“人才校园行”引进教育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松溪县引进教育和医疗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试行)》,决定面向国内招聘引进一批教育类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聘用人数3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松溪县2023年度引进教育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对象
1.A类教育人才:原“985”“211”高校的高考学科专业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以及福建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其中,硕士、博士毕业生本科期间的专业也需满足以上条件。
2.B类教育人才:国内重点省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其中,硕士、博士毕业生本科期间的专业也需满足以上条件。
3.原“985”“211”高校和国内重点省属师范院校的高考学科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可采取“一人一议”方式择优招聘,享受B类教育人才同等待遇。
三、报考条件和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6.2023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7.在松溪县服务期不少于8年。
8.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⑤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近5年未在松溪县内就业过人员(在松溪县内就业,脱产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报名);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
对于新引进、签订8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的,给予相关待遇:
(一)待遇补贴:
A类教育人才:入编当年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30万元、本科生10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4000元、3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在松溪县工作前5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120m2、100m2的人才奖励房或60万元、50万元购房补助,其中申请人才奖励房的,按照超过享受最高标准面积乘以房屋均价(以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为准)计算房屋差价,申请者足额缴纳房屋差价后,予以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本科生入职后新购商品住房,工作满5年后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
B类教育人才:入编当年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本科生5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500元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在松溪县工作前5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100m2、80m2的人才奖励房或50万元、40万元购房补助,其中申请人才奖励房的,按照超过享受最高标准面积乘以房屋均价(以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为准)计算房屋差价,申请者足额缴纳房屋差价后,予以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本科生入职后新购商品住房,工作满5年后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
(二)家庭补助。引进人才籍贯为松溪县,引进时父母(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为松溪县且在松溪县常住的(以所在村、居委员会开具的证明为准),按照A类教育人才每月2000元、B类教育人才每月1000元、A类医疗人才每月2000元、B类医疗人才每月1000元、C类医疗人才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引进人才父母家庭奖励,享受期为5年;引进人才在松服务期间成家,且配偶在松溪境内创业就业的(以工商登记或社保缴纳情况为准),按照引进人才一次性安家补助标准的50%给予引进人才配偶奖励,夫妻双方均为引进人才的不享受该奖励。
(三)岗位安排。教育类人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县一中、二中工作。
(四)职称评聘。引进人才职称,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五、招聘流程
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招聘和网络招聘。
1.现场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所有招聘岗位按照场次优先择岗,招满即止。每场招聘择岗后的空缺岗位,再进行下一场补充招聘。
2.网络招聘:所有现场招聘结束后剩余岗位将通过网络发布招聘信息继续组织招聘,具体事项可咨询松溪县委人才办。
(一)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9:30—12:30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又玄图书馆广场
(二)报名(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学位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松溪县2023年“人才校园行”引进教育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面试资格审查表》。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综合性面试,面试工作由引才小组负责实施,实行现场面试签约,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当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四)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进入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采取统一安排集中体检的方式,时间及地点由引才小组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五)签订协议与聘用
经面试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松溪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详情可咨询松溪县委人才办:0599—232052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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